建筑工程学院试卷、实践材料归档细则
一、材料提交
期末试卷
(1)笔试考试
A每门课程提交样卷、参考答案、评分标准、试卷分析表各一份、学生成绩单两份,平时成绩单一份,考试记录单一份,实验成绩单一份(教务办)。
B学生的答卷以班级为单位一梱(按学号先后顺序排好)(试卷最后面写上课程名称和班级)(教务办)。
(2)以班为单位作业一捆,上面附一份成绩单。另交一份成绩单(教务办)。
(3)电子
学生成果U盘拷贝,两份成绩单(教务办)。
注:建筑学除了笔试考试的课程按正常交外,其它的务必交两份成绩单(教务办)。建筑学其它材料由建筑学任课老师保存。
2、期末实践材料
(1)课程设计
学生成果材料,以班为单位捆好,上面附一份成绩单。另交一份成绩单(教务办)。
(2)实验材料
学生成果材料,以班为单位捆好,上面附一份成绩单(实验员)。另交一份成绩单(教务办)。
(3)电子材料
学生成果U盘拷贝,两份成绩单(教务办)。
3、补考和重修
学生补考、重修试卷,评分标准一份、成绩单两份;学生实践材料、成绩单两份。
二、提交时间
期末材料,于学期末最后一周的周日之前提交;补考材料于开学第一周周五之前提交;重修材料于毕业班14周之前,非毕业班17周之前提交。
建筑工程学院教务办
2016年11月26日
版权所有| 地址: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1号建筑工程学院
苏ICP备05007116号-1
苏公网安备 32011502010453号
邮编:211167 | 邮箱:jzx@njit.edu.cn 网站导航